EveLab Insight資料保護政策
最後修訂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本資料保護政策適用於存取和使用「服務」(定義請見「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和/或註冊「帳戶」(定義請見「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的個人。
我們非常重視您個人資料(定義如下)的隱私,我們也致力於維護您對我們的信任。我們承諾採取合理的安全保護措施,並按照行業安全標準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請您花一點時間閱讀本資料保護政策,以便您知道並瞭解我們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資訊」、「個人資料」以及適用的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其他類似資訊(統稱為「個人資料」)。
透過存取本服務和/或註冊帳戶,您同意EveLab Insight (Singapore) Pte. Ltd及其關聯公司(統稱「EveLab Insight」)及其各自的分公司、子公司和關係公司(統稱「公司」),以及它們的代表和/或代理人(「代表」)(公司和代表在此統稱為「我們」、「我們的」)可按本資料保護政策規定的方式,基於以下基礎收集、使用、披露及分享您的個人資料,並向公司的授權服務供應商及相關第三方披露該等個人資料:
(a) 在允許以合法利益為基礎進行處理的司法管轄區,基於該等合法利益,包括本資料保護政策中規定的利益;以及
(b) 在所有其他司法管轄區,以您在此給予的同意為基礎。
本資料保護政策補充但不取代或替換您之前針對您的個人資料所同意的任何事項,而您在此的同意是對我們任何一方依法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任何權利的補充。
1. 個人資料的收集
1.1. 為提供完整服務,需收集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手機號碼、電子信箱和医美历史记录(用於建立個人肌膚檔案)。以上資訊提供後,還須同意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和個人資訊保護政策,方可使用本服務完整功能。以上資訊如不提供,本服務將無法使用。如不同意使用臉部辨識功能,本服務仍可使用,並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認證帳號。
1.2. 就本服務一般而言,我們以下列方式收集個人資料:
(a) 存取使用本服務時(如皮膚分析測試、比較歷史結果和匯出測膚結果),得收集 3D 臉部影像(僅適用於 EveLab Insight Eve V和EveLab Insight Eve Muse)和臉部印記,兩者皆不含視網膜影像;
(b) 當您提交與本服務有關的任何查詢時;
(c) 當您註冊帳戶時;
(d) 當您與本服務的客戶服務人員或本公司任何工作人員進行互動時,例如透過面對面的會面、電話、信件、線上表格(如本公司網站上的任何「聯繫我們」表格)、社群媒體平台和電子郵件;
(e) 當您要求我們與您聯繫時;
(f) 當您回應我們索取其他個人資料的要求時;
(g) 當您要求被列入電子郵件或其他郵寄名單時;
(h) 當您回應我們的市場調查、促銷和其他活動時;以及
(i) 當您因任何其他原因向我們提交您的個人資料時。
1.3. 如果您向我們提供任何與第三方有關的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客戶、配偶、子女、父母及/或雇員的資料),您在向我們提交該資料時即表示您已獲得該第三方同意您將其個人資料提供給我們作相關用途使用。
1.4. 您應確保您提交給我們的所有個人資料皆完整、準確、真實且正確。如果您無法達到以上要求,我們可能無法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處理兒童個人資料的政策
1.5. 我們不會收集或要求未滿16歲的人(或根據您所在地區的適用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特定年齡)提供個人資料。如果您未滿16歲,請不要向我們發送包括您的姓名、位址、電話號碼或電子郵寄地址等個人資料。如果您認為我們可能擁有任何 16歲以下兒童的資訊,請透過以下管道聯繫我們。
2. 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目的
2.1. 在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將為以下目的來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a) 向您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分析您的皮膚狀況,向您發送有關報告(這可能需要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出生資訊、與您的皮膚狀況有關的資料、您的皮膚影像等);並根據您的肌膚狀況和分析報告,為您提供美容解決方案 (例如美妝產品和/或肌膚護理產品建議);
(b) 回應、處理與「服務」有關的投訴、查詢、請求、回饋、客戶服務請求和/或建議。如果您認為您的相關權利受到侵害,您可以按照我們的侵權投訴流程進行投訴和檢舉。在此過程中,我們會要求您提供有效的個人資料,以驗證投訴和檢舉的真實性。由於這可能是敏感資訊,我們將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這些資訊除了用於解決您諮詢外不會與任何第三方共用;
(c) 驗證你的身份;
(d) 維護國家安全、國防、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公共資訊等國家利益;
(e) 保護您或他人的生命、名譽等重要合法權益;
(f) 遵守任何適用的規則、法律和條例、業務守則或準則,或協助有關當局執法和調查;
(g) 處理您的帳戶申請;
(h) 維護和管理您的帳戶;
(i) 簽署並履行您所需要的合約;
(j) 讓本服務能安全穩定地運作,例如調查或處理本服務的任何故障。
(k) 保護您的帳戶、網路、操作和系統的安全,並防止網路釣魚、網站欺詐和木馬病毒。這可能需要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有關您的裝置的資訊,包括不可更改的裝置獨特識別碼(如 IMEI 號碼、MAC 位址、AndroidID、IDFA)和 GUID;
(l) 協助我們的業務夥伴對各自的客戶進行分析和管理;
(m) 促進護膚行業的研發和市場研究;
(n) 管理您的偏好:我們會對您的偏好、習慣和位置等特徵進行分析,並根據收集到的資訊建立使用者檔案(由於資料分析結果不會與具體的使用者身份連結,因此這些使用者檔案會被匿名化或去身份化),以呈現更符合您需求的內容;
(o) 向您發送您可能感興趣的公司和/或代表的新聞和提議;
(p) 根據您的偏好和購買歷史和/或與我們的其他交易來為您量身訂製資訊和產品或服務;
(q) 進行市場研究,瞭解和分析客戶的行為、位置、偏好和人口統計資訊,讓我們改進服務;
(r) 使用與上述有關的線上廣告和其他技術;和/或
(s) 與上述任何一項直接相關的任何其他目的。
2.2. 請注意,我們向您提供的功能和服務皆不斷發展。如果我們打算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進行上述之外的用途,我們會修改本資料保護政策和/或利用頁面提示、互動流程、網站公告等方式單獨說明這些額外用途的內容、範圍和目的,以便在符合法律標準的情況下取得您的同意。
2.3. 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所依據的法律會因適用法律而異。我們為上述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法律依據包括:(a) 為履行我們與您的合約所需的必要處理(例如為您提供我們的產品或服務所需的必要處理);(b) 為我們的合法利益所需的必要處理(例如為改善我們的服務而進行分析);(c) 為遵守我們的法律義務所需的必要處理(例如回應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以及 (d) 在適用法律要求時徵得您的同意。
2.4. 我們可能已經針對特定產品或服務,或在您與我們的互動中特別通知您我們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其他目的。如果是這樣,我們也會為這些額外的目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資料,除非另有通知。
3. 個人資料的披露
3.1. 我們將採取合理的措施努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防止未經授權的披露。在符合任何適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我們可能會出於上述目的(如適用)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以下實體或各方,無論其位於哪個司法管轄區:
(a) 我們之間;
(b) 透過使用我們的服務進行互動的零售夥伴(「零售夥伴」)。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您指示 EveLab Insight與零售夥伴分享您的個人資料。您的個人資料也將受到零售夥伴的隱私政策的約束。請注意,我們無法控制零售夥伴對您的個人資料的處理,也不對其負責。
(c) 我們的授權合作夥伴:就本資料保護政策所述目的而言,我們的部分服務將由授權合作夥伴(包括第三方(定義請見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提供,包括產品分析服務、技術支援服務等。我們可能會與合作夥伴共用您部分的個人資料,以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和使用者體驗。我們只會在合法、正當、必要、具體、明確的目的下分享您的個人資料,我們只會分享提供服務所需的個人資料;同時,我們會向與我們分享個人資料的公司、組織和個人簽訂嚴格的保密協議,要求他們按照我們的資料保護政策和其他任何相關的保密和安全措施處理個人資料。
(d) 公司內部各部門;
(e) 代理商、承包商或向我們提供營運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如電信、資訊技術、支付、處理、培訓、市場研究、儲存、檔案、客戶支援調查服務或其他服務。
(f) 在本服務上提供的促銷和商品/服務的供應商或其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g) 我們的專業顧問,如我們的會計師和律師。
(h) 相關政府監管機構、政府部委、法定董事會或主管部門,及/或執法機構(不論是本地還是海外),以遵守由任何這些機構發佈或管理的任何指示、法律、規則、指引、法規或計畫,以及遵守任何相關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及其他要求或指示。
(i) 我們真誠地認為妥當的是由,包括為了回應法律程序,保護您、我們或他人的權利、財產或安全,或協助調查和起訴涉嫌或實際的非法活動;以及
(j) 您授權我們向其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任何其他方。
3.2. 除本資料保護政策規定的情況外,我們不會主動將您的個人資料分享或轉移給第三方。如果有其他需要分享或轉移您個人資料的情況,或者您需要我們將您的個人資料分享或轉移給第三方,如果適用法律要求或我們認為其他方式合適,我們會直接確認該第三方已針對該等行為取得您的同意。此外,我們可能會對向該第三方提供您的個人資料進行風險評估。
3.3. 目前,我們不會主動從第三方獲取您的個人資料。至於在今後的業務發展中,我們可能需要間接從第三方獲取您的個人資訊,我們會向您明確傳達您的個人資訊的來源、個人資訊的種類以及我們對您的個人資訊的使用範圍。例如,如果我們知道我們營運所需的個人資料處理活動超出了原來向第三方提供的授權和同意的範圍,因此我們將在處理該等個人資料前取得您的明確同意;此外,我們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將要求第三方在提供該等資訊前獲得適用法律規定的同意。
轉移
3.4. 除本資料保護政策外,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轉交任何公司、機構或個人,除非:
(a) 我們已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和/或
(b) 如果在合併、收購或破產清算的情況下涉及到個人資料的轉移,我們將要求持有您個人資料的新公司和組織繼續受本資料保護政策的約束,否則我們將要求該公司或組織再次徵求您的同意。
3.5. 由於我們透過世界各地的資源和伺服器提供服務,這代表在您授權同意的情況下,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到您使用服務的司法管轄區以外的司法管轄區或從該地存取。
3.6. 這些其他司法管轄區可能有不同的資料保護法,甚至沒有資料保護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受到充分保護。例如,我們可能會在跨境資料傳輸前實施安全措施,例如去識別化。
公開披露
3.7. 我們只會在以下情況下公開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a) 我們已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和/或
(b) 法律、法律程序、法律訴訟或政府機關的強制要求。
4. 資料安全
4.1. 我們採用業界標準的安全措施,透過合理的安全安排來保護我們所擁有或控制的個人資料,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收集、使用、披露、複製、修改、毀損或類似風險。舉例來說:
(a) 當您在瀏覽器和本服務之間交換資料(如信用卡資訊)時,資料受 SSL 加密保護。
(b) 我們提供支援 HTTPS 安全存取服務的網路服務。
(c) 我們使用的加密技術以確保資料的保密性。
(d) 我們使用值得信賴的保護機制,以在防止資料被惡意存取。
(e) 我們部署了存取控制機制,以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員才能存取個人資料;以及
(f) 舉辦安全和隱私保護培訓課程,加強員工對資料隱私的重視。
4.2. 本公司將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收集無關個資。個資僅於法定期限或相關功能所需之合理期限內保留(意即面部資料,用於提供分析結果之追蹤比較,如不儲存,將無法製作比較分析報告,無法評估肌膚狀況是否惡化或改善)。逾期將刪除、去識別化或匿名處理。保留期限依多項因素而定,如相關法律規定、訪客使用頻率,如為常客,個資將持續保留,直至使用者要求刪除帳號。
4.3. 然而,我們不能完全保證我們從您那裡收集到的或關於您的任何個人資料的安全性,也不能保證我們的網站或應用程式不會遭到有害的代碼滲入(例如病毒、臭蟲、木馬、間諜軟體或廣告軟體)。
4.4. 雖然我們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無法確保您透過網路傳送給我們的資訊的安全性,我們鼓勵您在使用這些平台時採取一切預防措施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4.5. 如適用,您承諾將您帳戶的任何資料(包括任何與您皮膚分析報告的連結)安全及保密,不得透露或允許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該等資料,如您知道或懷疑您帳戶的任何資料的保密性以任何方式遺失、被竊或受損,或實際或可能的未經授權存取已發生,則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我們。我們等不會對任何因安全性漏洞、未經授權及/或以欺詐手段獲取您帳戶的任何資料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負責。
4.6. 如果不幸發生個人資料安全事件,我們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您通報安全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我們已經或將要採取的措施、對您提出的降低風險的建議、補救措施等。我們將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及時以電子郵件、信函、電話、推送通知等方式通知您。當我們難以單獨通知您時,我們將採取合理有效的方式進行公告。同時,我們將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主動報告個人資料安全事件的處理情況。
5. 第三方網站
5.1. 本應用程式(定義見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可能包含第三方營運的其他網站的連結。我們對與本應用程式連結的第三方營運的網站的隱私保護措施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鼓勵您瞭解此類第三方網站的隱私政策。有些第三方網站可能與我們的標誌或商標聯合,即使它們不是由我們營運或維護。一旦您離開應用程式,您應查看第三方網站的適用隱私政策,以確定他們從您那裡收集的任何資訊的方式。
6. 聯繫我們:回饋、撤銷同意、存取和修改您的個人資料。
6.1. 如果您:
(a) 對您的個人資料或本資料保護政策有任何疑問或回饋;
(b) 認為我們侵犯了您的個人資料的權利;
(c) 希望撤回您對本資料保護政策所規定的任何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或
(d) 如果你想查閱和更正你的個人資料記錄,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
|
電子郵件 |
compliance@evelabinsight.com(請在郵件標題中註明「EveLab Insight」) |
6.2. 您也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致函我們的資料保護官:
|
香港柯士甸道西 1 號國際商貿中心 77 層 7702A 室收件人:EveLab Insight法務部 |
6.3. 請注意,如果您的個人資料是由第三方提供給我們,您應直接聯繫該第三方提出任何疑問、回饋、存取和更正要求。
6.4. 如果您撤回對任何或所有使用您的個人資料的同意,根據您的要求的性質,我們可能無法繼續向您提供服務或經營任何已經存在的合約關係。這也可能導致您與我們的任何協議遭到終止(例如終止您的帳戶),且您將違反您的合約義務或承諾。我們明確保留在這種情況下的法律權利和補救措施。
7. 本政策的更新方式
7.1. 本資料保護政策可隨時更改。我們將在本頁面上公佈本資料保護政策的任何變更。如有重大變更,我們可能會透過其他方式(如電子郵件)通知您。在您依法享有的權利的前提下,您同意受我們不時更新的本資料保護政策的現行條款約束。
7.2. 本政策中提到的主要變化包括,但不限於:
(a) 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類型以及使用方式的變更。
(b) 您參與處理個人資料的權利以及您行使這些權利的方式發生了變化;以及
(c) 當個人資料安全影響評估報告顯示風險時。
8. 特定國家的術語
允許在合法利益基礎上處理個人資料的國家。
日本
8.1. 如果您位於日本,且希望要求本公司向您揭露使用目的;或揭露、修正、新增、刪除、或停止使用;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本公司所持有的之有關您的個人資料,請透過上方6節中的聯絡方式聯絡我們。為了讓我們處理您的請求,請同時提交身份證明證書及我們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我們將針對每項請求收取 500 日圓的費用。我們將使用您就上述任何請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以處理和回應您的請求。
8.2. 如果您位於日本,且向我們提供您的E-mail或電話號碼,則表示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透過E-mail、簡訊或電話提供優惠資訊給您。
韓國
8.3. 在處理(即收集、使用、(海外)轉移等)您的個人資料以讓您存取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本公司將根據韓國隱私法確保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適當法律依據(包括但不限於獲得您的事先明確同意)。本公司不會因為您存取/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或向本公司提交您的資訊而假定您同意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8.4. 我們不收集和/或儲存 cookies。
8.5. 為提供更好的服務,須同意將個人資料授權給以下外部專業服務廠商處理:
國內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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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名稱 |
委託業務說明 |
|
Microsoft Corporation |
在韓國使用Microsoft雲端平台進行資料儲存 |
8.6. 原則上,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將立即銷毀您的個人資料。(a) 您終止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或 (b) 已達到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然而,如果我們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需要保留您的個人資料更長的時間,我們將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要求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8.7. 在銷毀個人資料時,我們將採取措施確保個人資料不可恢復或不可複製。含有個人資料的電子檔將使用讓檔案無法複製的技術方法永久刪除。 任何其他記錄、列印輸出、檔案或任何其他記錄媒體將被粉碎或燒毀。
美國
8.8. 您同意, EveLab Insight可能會使用臉部識別技術從您提供的照片或圖像中收集生物識別資訊。EveLab Insight可能會使用這些資訊來驗證您的身份,提供和改進服務,並用於我們的內部研究目的。在法律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將在您最後一次與本服務互動後三年內刪除您的生物識別資訊。
8.9. 如果您是加州居民,第 8.9-8.12 條適用於我們對您的個人資料的處理。《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規定,加州居民有權知道我們所收集且與她們相關的個人資料的類別。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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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類別 |
EveLab Insight是否收集? |
|
識別碼 |
是 |
|
《Cal. Civ.》中列出的個人資訊類別§1798.80(e) |
是 |
|
加州或聯邦法律規定的受保護分類的特性 |
是 |
|
商業資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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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識別資訊 |
是 |
|
網路活動或電子網路活動資訊 |
否 |
|
地理定位資料 |
否 |
|
音訊、電子、視覺、熱能、嗅覺或類似的資訊 |
是 |
|
職業或就業相關資訊 |
否 |
|
非公共教育資訊(根據《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法》(20 U.S.C.S. Section 1232g, 34 C.F.R. Part 99)) |
否 |
|
以其他個人資訊中推斷並建檔 |
是 |
8.11. 我們將使用這些個人資料來提供和改進服務,並用於上述目的。
8.12. 加州居民有權:加州居民有權 (i) 接收您向我們提供的個人資料的副本,或要求我們將該個人資料發送給另一家公司;以及 (ii) 在法律規定的某些例外情況下,要求刪除所持有的關於您的個人資料。要行使這些權利,請按第 6 節的規定聯繫我們。就 CCPA 而言,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
8.13. 加州居民也有權在行使《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所賦予的權利時不受歧視性待遇。
8.14. 如果您是內華達州居民,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
新加坡
8.15. 如果您提供了您的新加坡電話號碼,並表示您同意透過您的電話號碼接收行銷或促銷資訊,那麼我們可能會不時地使用該電話號碼與您聯繫(包括透過語音通話、簡訊、傳真或其他方式)向您提供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資訊(包括折扣和特別優惠)。
印度
8.16. 您同意本資料保護政策及我們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而採取的安全措施(如本文所述)構成《2000 年資訊科技法》第 43A 條規定的合理安全措施和程序,並且印度中央政府規定的安全措施和程序不適用於本資料保護政策。
歐盟/歐洲經濟區 (EU/EEA)
8.17. 對於我們在歐盟法規 2016/679(《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簡稱「GDPR」)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的情況,您將在下方的 GDPR 通告中找到有關處理您個人資料的相關詳細資訊。
9. 語言
9.1. 本資料保護政策以英文編制和起草並已翻譯為中文文本,同時亦可能會被翻譯成其他語言(如日語和韓語)。如果本資料保護政策的英文版本與本政策的任何譯文之間有任何衝突,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10. 一般條款
EveLab Insight「使用條款」的第 18 節應類推適用本資料保護政策,視同該節已在本文中完整闡述,惟當中的「本使用條款」一詞應變更為「本資料保護政策」。
A. EveLab Insight GDPR 通知
關於提供「服務」(定義請見 EveLab Insight 使用條款)的背景下,我們會處理個人資料 。如果 GDPR 適用於我們對您個人資料的處理,我們將僅依據 GDPR 進行處理 。
在我們上述的(一般)隱私權政策中,您可以找到關於 GDPR 何時適用於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的資訊 。本 GDPR 通知將取代上述(一般)隱私權政策,並包含我們根據 GDPR 處理您個人資料的詳細資訊 。如果上述(一般)隱私權政策中的資訊與本 GDPR 通知發生衝突,且相關處理屬於 GDPR 範圍內,則以本 GDPR 通知為準 。
I. 控制者資訊
1. 控制者的身分與聯絡方式
EveLab Insight (Singapore) Pte. Ltd.
香港柯士甸道西 1 號國際商貿中心 77 層 7702A 室
E-mail: compliance@evelabinsight.com
2. 控制者代表的身分與聯絡方式
Rivacy GmbH
Mexikoring 33, 22297 Hamburg, Germany
E-mail: info@rivacy.eu
3. 控制者資料保護官 (DPO) 的聯絡方式
EveLab Insight (Singapore) Pte. Ltd.
法務部
香港柯士甸道西 1 號國際商貿中心 77 層 7702A 室
E-mail: compliance@evelabinsight.com
電話: +852 2321 2973
II. 個人資料處理資訊
1. 個人資料詳情
|
個人資料類別 |
類別中包含的個人資料 |
資料來源 |
資料主體提供資料的義務 |
儲存期限 |
|
帳戶資料 |
在使用服務的註冊過程中收集的資料,涵蓋以下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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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的使用者 |
在註冊過程中標記為必填的資訊是合約生效所需的要件。資料主體無義務提供這些資料。 如果未提供必填資訊,您將無法完全使用本服務 。 |
您提供的帳戶資料將在我們提供服務所需的期間內,或直到您撤回同意前保持儲存。除了用於提供服務的資料儲存外,我們儲存帳戶資料的時間將視下列目的所需而定,或者若帳戶資料是基於同意而處理,則直到您撤回同意為止 。 |
|
皮膚資料 |
在註冊表单和服务使用过程中收集的資料,包括以下資訊:臉部影像、臉部印記及醫美歷史記錄 。 |
服务使用过程中由我們產生 (透過 Eve 裝置中的感測器) |
提供此資料並非法律或合約要求,也不是合約生效的必要條件。資料主體無義務提供這些資料。 如果未提供此資料,您將無法完全使用本服務 |
皮膚資料將在我們提供服務所需的期間內,或直到您撤回同意前保持儲存 。 |
|
分析資料 |
提供服務時分析皮膚資料和帳戶資料生成的結果 |
由我們產生 |
提供此資料並非法律或合約要求,也不是合約生效的必要條件。資料主體無義務提供這些資料。 |
分析資料將在我們提供服務所需的期間內,或直到您撤回同意前保持儲存
|
|
聯絡表單資料 |
您在我們網站上的聯絡表單中提供的資料,包括您在相關聯絡表單中提供的資訊。具體可能包括您的姓名、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及您的請求內容 。
|
服務的使用者 |
提供此資料並非法律或合約要求,也不是合約生效的必要條件。資料主體無義務提供這些資料。 如果未提供此資料,您將無法完全使用本服務 |
資料將儲存至您的請求處理完畢為止。 我們儲存這些資料是為了主張、行使或辯護任何法律請求之證據目的,並且也會儲存至您提供資料該年度結束起算的三年過渡期,若有任何法律爭議,則儲存至爭議結束為止。我們也會在商業法和稅法文件保留義務存在的範圍內儲存此資料。
|
|
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 |
處理的個人資料類別 |
自動化決策 |
法律依據及(如適用)合法利益 |
接收者 |
|
提供服務 |
帳戶資料 皮膚資料 分析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處理請求(客戶服務) |
帳戶資料 聯絡表單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如果您的請求涉及您作為當事人的合約或執行合約前措施:
GDPR 第 6 (1) (b) 條 (履行資料主體為當事人之合約,或在簽訂合約前應資料主體要求採取步驟)。 否則: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在此情況下,我們的合法利益是處理您的請求。 |
- |
|
驗證使用者身分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在此情況下,我們的合法利益是驗證您的身分以便向您提供服務。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遵守任何適用的規則、法律和法規、實務守則或準則,或協助有關當局執法和調查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c) 條 (為遵守控制者所受之法律義務所必要) |
公共主管機關 |
|
處理您的帳戶申請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我們的合法利益是提供使用者所請求的應用程式內容。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維護和管理您的帳戶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我們的合法利益是提供使用者所請求的應用程式內容。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簽署並履行您所要求的合約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b) 條 (履行資料主體為當事人之合約,或在簽訂合約前應資料主體要求採取步驟)。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維護服務的安全穩定運作,例如識別或處理服務的任何故障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我們的合法利益是確保用於提供服務之 IT 基礎設施的安全穩定運作。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保護您的帳戶、網路、運作和系統的安全,並防止網路釣魚、網站欺詐和木馬病毒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f) 條 (基於利益權衡追求合法利益): 我們的合法利益是確保用於提供我們網站之 IT 基礎設施的安全,特別是為了偵測、消除和最終記錄事件(例如 DDoS 攻擊)。 |
託管服務提供商 |
|
協助我們的業務合作夥伴對其各自客戶進行分析和管理 |
帳戶資料 皮膚資料 分析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零售合作夥伴 |
|
管理您的偏好 - 我們將根據收集到的資訊分析您的偏好和習慣特徵並建立使用者檔案(此類使用者檔案已匿名化或去識別化,資料分析結果將與特定使用者身分無關),以呈現更符合您需求的內容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分析服務提供商 |
|
向您發送您可能感興趣的公司和/或代表的新聞和優惠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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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偏好和購買歷史和/或與我們的其他交易,為您量身訂製資訊和產品或服務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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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與上述相關的線上廣告和其他技術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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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資料的匿名化:為了演算法改進而進行的皮膚資料匿名化 |
Skin Data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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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市場分析而進行的帳戶資料匿名化 |
帳戶資料 |
無自動化決策 |
GDPR 第 6 (1) (a) 條 (同意)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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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者 |
接收者的角色 |
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對於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的適當性認定或適當保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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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服務提供商: Microsoft Corporation |
處理者 |
美國 |
對於將資料轉移至美國,歐盟委員會已發布適當性認定 (Adequacy decision)。Microsoft Corporation 已通過歐盟-美國資料隱私框架 (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 認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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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服務提供商: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 |
處理者 |
新加坡 |
對於將資料轉移至新加坡並無適當性認定。資料轉移使用歐盟委員會的標準合約條款:https://eur-lex.europa.eu/eli/dec_impl/2021/914/o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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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veLab Insight 實體 |
處理者 |
無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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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合作夥伴: 您透過使用我們的服務與之互動的零售合作夥伴(「零售夥伴」)。您的個人資料也將受到零售夥伴的隱私政策約束。請注意,我們無法控制且不對零售夥伴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負責。如需更多資訊,請聯繫您的零售夥伴。 |
控制者 |
無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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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專業顧問,如審計師和律師 |
控制者 |
無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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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主管機關: 相關政府監管機構、政府部委、法定委員會或當局,及/或執法機構(無論本地或海外),以遵守由其發布或管理的任何指示、法律、規則、指南、法規或計畫,以及遵守任何相關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及其他要求或指示。 |
控制者 |
無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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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授權我們向其披露您的個人資料的任何其他方 |
處理者 |
無轉移至第三國和/或國際組織。 |
不適用. |
III. 資料主體的權利
n 身為資料主體,您對個人資料的處理擁有以下權利 :
n 存取權 (GDPR 第 15 條)
n 更正權 (GDPR 第 16 條)
n 刪除權(「被遺忘權」)(GDPR 第 17 條)
n 限制處理權 (GDPR 第 18 條)
n 資料可攜權 (GDPR 第 20 條)
n 反對權 (GDPR 第 21 條)
n 撤回同意權 (GDPR 第 7 (3) 條)
您可以透過 第 I 節 中的聯絡資訊聯繫我們以行使這些權利 。
如適用,您可以在本 GDPR 通知 第 II 節 的個人資料處理資訊中,找到有關促進您行使權利(特別是資料可攜權和反對權)的具體方式和機制的資訊 。
您也有權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訴 (GDPR 第 77 條) 。
以下是有關您在個人資料處理方面權利的更詳細資訊 :
1. 存取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15 條規定的條件下獲得存取和資訊 。這特別意味著您有權從我們這裡獲得是否正在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確認 。如果是,您也有權存取該個人資料以及 GDPR 第 15 (1) 條所列的資訊 。這包括有關處理目的、正在處理的個人資料類別以及個人資料已經或將被披露給哪些接收者或接收者類別的資訊 (GDPR 第 15 (1) (a), (b) 和 (c) 條)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15 條查看您存取權和資訊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2. 更正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16 條規定的條件下要求更正 。
這特別意味著您有權要求我們不得無故拖延地更正您個人資料中的錯誤,並完成不完整的個人資料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16 條查看您更正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3. 刪除權(「被遺忘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17 條規定的條件下要求刪除(「被遺忘權」)。
這意味著您有權要求我們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且當 GDPR 第 17 (1) 條所列原因之一適用時,我們有義務不得無故拖延地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例如,如果個人資料對於收集或處理該資料的目的已不再必要 (GDPR 第 17 (1) (a) 條) 。
如果我們已公開該個人資料並有義務刪除之,我們也有義務在考慮現有技術和實施成本的情況下採取合理步驟(包括技術措施),通知正在處理該個人資料的控制者,您已要求該等控制者刪除這些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複製或複本 (GDPR 第 17 (2) 條) 。
如果處理是出於 GDPR 第 17 (3) 條所列原因之一所必要,則刪除權(「被遺忘權」)不適用 。例如,如果處理是為了遵守法律義務或為了建立、行使或辯護法律請求 (GDPR 第 17 (3) (b) 和 (e) 條)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17 條查看您刪除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4. 限制處理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18 條規定的條件下要求限制處理 。
這意味著如果 GDPR 第 18 (1) 條規定的條件之一適用,您有權要求我們限制處理 。例如,如果您對個人資料的準確性有爭議 。在這種情況下,限制處理的期間將使我們能夠驗證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GDPR 第 18 (1) (a) 條) 。
限制意味著對儲存的個人資料進行標記,目的是限制其未來的處理 (GDPR 第 4 (3) 條)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18 條查看您限制處理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5. 資料可攜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20 條規定的條件下享有資料可攜權 。
這意味著如果您是基於 GDPR 第 6 (1) (a) 條的同意或 GDPR 第 6 (1) (b) 條的合約進行處理,且該處理是透過自動化方式進行的 (GDPR 第 20 (1) 條),您通常有權以結構化、通用且機器可讀的格式接收您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並有權將這些資料傳輸給另一個控制者,而我們不會加以阻礙 。
您可以在本 GDPR 通知 第 II 節 的法律依據資訊中,找到處理是否基於 GDPR 第 6 (1) (a) 條的同意或 GDPR 第 6 (1) (b) 條的合約之資訊 。
在行使您的資料可攜權時,如果技術上可行,您通常也有權要求將您的個人資料直接從我們傳輸給另一個控制者 (GDPR 第 20 (2) 條)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20 條查看您資料可攜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6. 反對權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21 條規定的條件下提出反對 。
最晚在我們與您的第一次溝通時,我們會明確告知您作為資料主體的反對權 。
詳細資訊如下 :
基於資料主體特殊情況理由的反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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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隨時基於與您特殊情況有關的理由,反對基於 GDPR 第 6 (1) (e) 或 (f) 條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包括基於這些條款的歸納分析 (profiling) 。 您可以在本 GDPR 通知 第 II 節 的法律依據資訊中,找到處理是否基於 GDPR 第 6 (1) (e) 或 (f) 條之資訊 。 如果發生與您特殊情況有關的反對,我們將不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除非我們能證明處理的正當理由凌駕於您的利益、權利和自由之上,或是為了建立、行使或辯護法律請求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21 條查看您反對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
反對直接行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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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的個人資料是為直接行銷目的而處理時,您有權隨時反對為此類行銷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與此類直接行銷相關的歸納分析 (profiling) 。 您可以在本 GDPR 通知 第 II 節 的法律依據資訊中,找到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為直接行銷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之資訊 。 如果您反對為直接行銷目的進行處理,我們將不再為此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 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存取 GDPR 第 21 條查看您反對權的完整範圍: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
7. 撤回同意權
如果處理是基於 GDPR 第 6 (1) (a) 條的同意,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隨時依據 GDPR 第 7 (3) 條撤回您的同意 。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基於同意進行處理的合法性 。我們會在您給予同意前告知您這一點 。
您可以在本 GDPR 通知 第 II 節 的法律依據資訊中,找到處理是否基於 GDPR 第 6 (1) (a) 條之資訊 。
8. 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訴的權利
身為資料主體,您有權在 GDPR 第 77 條規定的條件下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訴 。
IV. 本 GDPR 通知中使用的 GDPR 技術術語資訊
本 GDPR 通知中使用的與資料保護相關的技術術語,具有《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 中使用的含義 。
《通用資料保護規則》定義的完整範圍可在 GDPR 第 4 條中找到,可透過以下連結下載: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0679 。
以下為本 GDPR 通知中使用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最重要技術術語的詳細資訊 :
「個人資料」:指任何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資料主體」)有關的資訊 ;
「可識別的自然人」:指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的自然人,特別是透過引用識別碼(如姓名、身分證號碼、位置資料、線上識別碼)或針對該自然人的生理、心理、遺傳、精神、經濟、文化或社會身分的一項或多項特定因素進行識別 ;
「資料主體」:指個人資料所指的相應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 ;
「處理」:指對個人資料或個人資料集進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組操作,無論是否通過自動化手段,例如收集、記錄、組織、結構化、儲存、改編或修改、檢索、諮詢、使用、透過傳輸披露、傳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排列或組合、限制、刪除或銷毀 ;
「歸納分析 (Profiling)」:指任何形式的個人資料自動處理,包括使用個人資料評估與自然人有關的某些個人方面,特別是分析或預測該自然人的工作表現、經濟狀況、健康、個人偏好、興趣、可靠性、行為、位置或移動等方面 ;
「控制者 (Controller)」:指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決定個人資料處理目的和手段的自然人、法人、公共主管機關、機構或其他單位 ;如果聯盟或成員國法律規定了此類處理的目的和手段,則聯盟或成員國法律可規定控制者或其提名的具體標準 ;
「處理者 (Processor)」:指代表控制者處理個人資料的自然人、法人、公共主管機關、機構或其他單位 ;
「接收者 (Recipient)」:指被披露個人資料的自然人、法人、公共主管機關、機構或其他單位,無論是否為第三方 。然而,根據聯盟或成員國法律在特定調查框架內可能接收個人資料的公共主管機關不應視為接收者 ;這些公共主管機關對這些資料的處理應遵守符合處理目的之適用資料保護規則 ;
「第三方」:指除資料主體、控制者、處理者以及在控制者或處理者直接授權下有權處理個人資料的人員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公共主管機關、機構或單位 ;
「國際組織」:指受國際公法管轄的組織及其附屬機構,或由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的協議建立或依據該協議建立的任何其他機構 ;
「第三國」:指非歐盟 ("EU") 或歐洲經濟區 ("EEA") 成員國的國家 ;
「特種個人資料」:指揭露種族或民族血統、政治觀點、宗教或哲學信仰或工會會員資格的個人資料、基因資料、用於唯一識別自然人的生物特徵資料、有關健康的資料或有關自然人性生活或性取向的資料 。